15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大赛获奖或免试入学
2012-04-12 14:44:00 作者:姜洋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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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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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参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15所院校公布了招生计划,预计招生10445人。各招生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9日。
大众网济南4月12日讯(记者 姜洋)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我省今年参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15所院校公布了招生计划,预计招生10445人。各招生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9日。
这15所院校是: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各院校所列举出的专业大部分学费在每年4800元至6500元左右,“最贵专业”是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的“航空服务”专业,拟收取学费10400元。据统计,招生人数最多的是淄博职业学院,30个专业拟招1500人;最少的是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6个专业只招260人。
据了解,已经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有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可在转入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时执行。
考核时间为4月30日前,已被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试点院校将不对非外语类专业限制外语语种。
另外,考生还有望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获奖考生需于4月19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审核后,5月9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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