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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问责制延伸至“村官”

2011-09-21 03:41:00    作者:张忠德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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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从今年9月2日起,胶南市的农村基层干部大都接到了一个通知:关于胶南市村级组织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个办法将村支书、村主任、两委成员、计生主任及计财员等村级基层组织的干部纳入问责考核机制中
  □ 本报记者  张忠德
    本报通讯员 张海铎

    出台新规
  从今年9月2日起,胶南市的农村基层干部大都接到了一个通知:关于胶南市村级组织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个办法将村支书、村主任、两委成员、计生主任及计财员等村级基层组织的干部纳入问责考核机制中。
  新的问责办法直指农村基层干部的“不作为”和“滥作为”,主要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不履行职责主要包括拒绝、抵触、放弃、推诿等情形;不完全履行职责主要是指履行部分职责的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主要指无合法依据以及没有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这些情形在问责办法中细化为六条三十七项,可以说基本涵盖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不作为”和“滥作为”的情况,而问责处理方式,则分成由批评教育直到党纪处理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十个等级。而针对基层干部的工资实现了财政发放的现实,新规中也将有一些经济处罚的措施,这样保证了那些认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不算错”的村干部也能得到有效监管。
  据介绍,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问责办法,是胶南市今年积极推动软环境建设的一个方面。在前期软环境建设方面,尤其是处理市直一些“老爷”部门“事难办、脸难看、门难进”的情况已经初见成效,但在农村,这些现象却依然存在,这次的问责正是软环境建设向农村延伸的一个表现。
    填补空白的抓手
  胶南市的这项新规也填补了农村基层干部有效问责的一个空白。胶南市纪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的农村基层干部问责缺少抓手,比如说村干部占用集体的物品,达不到一定数额的不能给予纪律处分,说白了就是贪个小便宜,只能是由乡镇干部批评教育一下,责令归还,而且村干部的工资不归财政发,没法进行有效的处罚。更重要的一点是,村干部的不作为情况更难问责。”
  隐珠街道办工委副书记万勋华告诉记者:“相对于以前的一些问责办法,这个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强,比起喊一些口号来说,这事具体到农村干部的细则性规定,形成了一个体系。”
  据了解,胶南市曾经有过一些规定,比如说四审四议两公开,但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一些日常的考核,覆盖面也比较小,比如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财务履行等,尤其是针对一些基层干部的“不作为”难以有效地管理。
    给基层干部戴上“紧箍”
  那么,新规的出台对于农村基层干部的触动如何呢?隐珠街道办东辛庄社区书记张焕正告诉记者:“这个问责办法直接给我们这些基层干部上了个‘紧箍’,现在日常工作中压力大了,有根弦始终绷着,时刻提醒我们办事要走程序,也给我们农村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提出了一个大纲,当然也是对我们农村基层干部的保护。”
  东辛庄社区边上有条3000米左右的路段,由于经常有大车碾压,造成路面坑坑洼洼,影响出行。按照往常的工作办法,这事只要村两委开个会就能作决定,但在问责办法出台后,他严格按照胶南市的相关规定,开展了招投标工作,并邀请了纪委、司法所等好几个部门现场监督办公。“这些事情做得符合程序了,老百姓也没有什么意见,而对我们干部来说也踏实。”他说。
  对于基层村干部来说,问责办法的出台是农村干部队伍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一步,为农村干部的自发意识戴上了“紧箍”,而对于农村工作来说,变事后补救、查处为事前重视、监管,对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来说,无异于前进了一大步。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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