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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

2012-03-26 10:02:00    作者:毕可辉 孔繁利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烟台法律援助
[提要] 为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达到为民、惠民的社会效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山区加大工作力度三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
为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达到为民、惠民的社会效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山区加大工作力度三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在研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时,区司法局把深化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作为今年一项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了《福山区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实施意见,逐级分解本年度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明确各执业律师、法律服务者、公证员的办案任务,并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司法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督导组,负责对这项工作进行指导、督导,以便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保障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机构网络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援助服务。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纽带,打造以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延伸,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以及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为扩展的法律援助纵横网络。要求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承担起宣传、咨询、初审、承办简易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责。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作用,及时掌握群众的法律援助要求。协调热点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好为特殊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引导职能,建立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是全面规范运行机制。制订完善了接待、受理、承办、回访等一系列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落实旁听、回访等质量跟踪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保证受援群众得到最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法律援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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