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做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
2012-03-27 10:09:00 作者:毕可辉 邹风英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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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提要]
自去年11月份起,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建立与妇联组织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合作平台,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服务团”,并对外挂牌办公。
近日,山东威海籍韩女士在家人陪伴下办理了出院手续,拿到了19万元赔偿款,结束了在烟台开发区某医院长达半年的住院生活回家了。原来韩某因患妇科疾病,2011年8月份来开发区某医院住院诊疗。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其术后感染,患者及家人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要求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并赔偿各项损失60万元,并暗示要采取一些极端手段解决该问题。2012年2月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该案后,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援助律师办理此案。援助律师立即收集证据,通过向患者了解情况,与院方有关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在充分了解了整个案情的基础上,援助律师将医患双方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积怨日久,多次调解没有取得实效。但援助律师并没有气馁,又分别多次做医患双方的工作,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从情理方面给双方建立沟通,缓和和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使得该纠纷得到解决。
自去年11月份起,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建立与妇联组织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合作平台,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服务团”,并对外挂牌办公。服务团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妇联的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开展工作,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妇女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办理有关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团成立以来,共为10余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我区妇女维权工作常态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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