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彭 辉
通讯员 李学兵 任现辉 报道
本报乳山3月15日讯 今天,记者从乳山市纪委了解到,该市三名部门“一把手”因单位接待费超支,被责令以个人工资支付超支部分。“根据规定,三人分别负担7800元、2.87万元和3.4万元,目前已全部缴清。因为公务接待费超支而受经济处罚,这在乳山还是头一次。”乳山市监察局副局长宫洪霞告诉记者。
春节过后,乳山市审计部门在对新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接待费超支问题。为压缩公务支出,切实防范干部离任前的铺张浪费行为,2月28日,乳山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意见》规定,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离任审计时,被认定为无任何正当理由造成公务接待费超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担超支部分的20%;因公务经费超支形成接待债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全额偿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有责任的,按比例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对以假发票报销、隐匿不报、虚构招待事项、规避转嫁公务接待的,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乳山对接待费超支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某镇公务接待超支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形成了债务。纪检监察部门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核实后,责令已调往其他单位的镇党委原书记自掏腰包,偿还接待费债务3.4万元。
加大事后处罚力度的同时,乳山还加大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的监督检查力度,防范新的超支出现。该市规定公务接待费必须由经手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将支出情况作为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季度在领导班子内部通报一次、每半年向干部职工公开一次,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各单位要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市里处罚接待费超支“动真的、来实的”,部门“一把手”们受到很大震动。各单位纷纷制定出台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具体办法,降低招待客人标准,减少陪客人数,千方百计压缩接待费支出。部门之间的交往也不再安排宴请或招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上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