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4 07:21:00 我要评论
王光照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王光照) 经过7天的供热调试之后,15日零时开始,省城将正式供暖。正式供热开始后,如果市民家中温度不达标,可申请第三方测温。
15日正式供暖之后,如果集中供暖用户室温低于16℃,应首先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供热单位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在2小时内与用户联系,并约定测温时间。每日测温时间为8时起至21时止(节假日不休息)。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并预付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测费用。
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4℃-16℃的,退还日采暖费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4℃以下的,退还日采暖费的100%。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提醒市民,如果自管站供热小区试供暖期间不热,或者正式供暖之后供暖质量有问题,均可拨打12319进行投诉。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