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开展专项整顿 1年内撤销不合理收费站

2011-07-01 07:40:00    作者:杨芳   来源: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通车 施工 收费行为 收费项目
[提要] 记者昨天获悉,我省将用1年时间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据了解,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对于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需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杨芳)记者昨天获悉,我省将用1年时间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摸清全省收费公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

  据了解,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对于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需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需立即停止收费。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绑收费行为。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严格依法追缴。

  ■ 整顿内容

  超批准期限 不得收通行费

  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2004年11月1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等清理内容。记者 杨芳

    

    清理收费公路方案:八种违规公路立即停收费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