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济南公积金缴存首设下限 最低工资线为下限

2011-06-29 07:05:00    作者:喻雯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缴存 办法 公积金中心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下限
[提要] 7月1日起,济南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首次有了明确规定,即市最低工资线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据悉,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3年济南颁布实施《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8号令)。

市民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资料片)

  本报济南6月28日讯(记者 喻雯) 7月1日起,济南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首次有了明确规定,即市最低工资线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与此同时,缴存基数等于或者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可以提出免缴申请。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每个年度内单位只能设定一个缴存比例,并可以逐步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为了维护一些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办法》明确了这类人群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缴存基数等于或者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可以提出免缴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应当在30日内作出准予免缴或者不予免缴的决定。

  “低收入职工虽免缴了个人缴存的部分,但是单位缴存的部分,这些职工还是可以享受的。”李侃说,以前只规定公积金缴纳上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次《办法》还同时规定了缴存下限,即以市最低工资线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这些都为维护职工利益奠定了基础。

  据悉,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3年济南颁布实施《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8号令)。2002年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中,济南撤销了1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了1个直属市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住房商品化的发展和政策法律的不断调整,原来的《办法》已经不能承接现行的要求。为此,济南市政府确定修订《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办法》是自2002年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来,济南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公积金政府规章。

  

  济南规定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将被罚

  公积金新政破解六大疑问 市民可举报或投诉

  济南提高缴存比例后不得随意降低

  济南新增6种公积金提取情况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