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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的“稿费”

2010-10-22 13:01:00    作者:戴永夏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不讲交情,懒得寒暄;不收礼物,只要银子。这种直截了当的表态,既反映了郑板桥之“怪”、之“狂”的真性情,也是他对虚伪、腐败的丑恶世风的蔑视和反叛。这件事被商人兼诗人程羽宸知道了,他对郑板桥非常崇拜,便拿出500两银子替他作聘金交给饶家。

  乾隆元年,郑板桥考中进士。乾隆七年春,他被任命为山东范县知县。乾隆十一年又改任山东潍县知县,连任七年。但他不满官场的黑暗腐败,在请求赈济灾民时又得罪了上司,所以主动称病辞官,重新回到扬州以卖画为生。临行前他在《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一诗中写道:“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竿。”深刻地表现了他清正廉洁、洁身自好、不肯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的高贵品格。

  郑板桥第二次回到扬州卖画,跟20年前的卖画生涯已大不相同。这时他的“六分半书”和兰竹石画已闻名遐迩,他的艺术地位更高了;再是进士出身、十年县令的“牌子”,使他的身价也提高了不少。更重要的是,他历经宦海浮沉,看透了官场的腐败和社会的黑暗,所以更加愤世嫉俗,心态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向他索求书画的大多是达官贵人,他从骨子里看不起这些不劳而获却又附庸风雅之辈,因此特意写出《板桥润格》一文昭示于众,毫不客气地给自己的书画明码标价:

  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条幅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心中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年老神倦,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

  乾隆己卯,拙公和尚属书谢客。板桥郑燮。

  不讲交情,懒得寒暄;不收礼物,只要银子。这种直截了当的表态,既反映了郑板桥之“怪”、之“狂”的真性情,也是他对虚伪、腐败的丑恶世风的蔑视和反叛。这跟他一向关心百姓疾苦、“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爱民精神相比,恰成鲜明对照。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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