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30 08:52:00 我要评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不符合条件,又想将户口迁入青岛市,有啥办法?外地女子孙某用的办法是:给青岛一名男子15000元,办理协议结婚,将户口投靠到青岛,之后再离婚。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找的这名青岛男子王某不仅没有投靠资质,反而爱上了自己,想要假戏真做,死活不跟她离婚了。孙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后在法院调解下,两人协议离婚,这场闹剧才得以收场。
为迁户口她假结婚
今年33岁的外地女子孙某,几年前来到青岛打工,由于没有大专以上学历,没有固定职业,在青岛也没有房产,户口迁入青岛极其困难。今年初,孙某在青岛打工期间,在网络认识了王某。
王某今年39岁,青岛人。他了解到孙某急于将户口从外地迁入到青岛市,便提出通过与自己登记结婚的方法将户口迁入,孙某同意。为此,双方签订了《结(离)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该协议系双方自愿行为,以王某有条件协助孙某办理户口迁移为目的,以结婚为开始,以离婚为止。孙某自愿支付王某15000元,登记结婚当场支付现金7500元,在孙某户口迁入青岛后,并且双方协议离婚时她再支付现金7500元。
结婚后发现户口难落
今年1月20日,仅仅在网上认识了15天的两人,就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举办婚礼。不过,两人领了结婚证后,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按照规定,外地户口迁入青岛,若是夫妻投靠,可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但令孙某没有想到的是,户口迁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王某所住的房子户主不是王某本人 ,而是王某的一个亲戚,而该户主又不同意孙某将户口迁入,孙某将户口迁入青岛的计划只能落空。
户口没办成婚也难离
更令孙某想不到的是,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王某对孙某产生了感情,欲假戏真做,被孙某拒绝。后孙某多次催促王某办理离婚手续,但王某软磨硬泡,坚决不同意离婚。孙某见户口迁移、协商离婚均无望,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近日,在该案主审法官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孙某当庭支付王某2000元,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主审法官
婚姻关系合法但违反公序良俗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两人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市北法院该案主审法官丁汀汀表示,婚姻的释义是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男人为女人而婚,女人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质在于共同相爱、拥有精彩的生活并延续自己的生命。“对个人来说,婚姻是其一生的幸福;对社会来说,婚姻是基础,承担着维护秩序和稳定的重任。曾经我们因为没有婚姻的自由,因而难以获得婚姻的幸福;然而,当我们在婚姻问题上获得了充分自由后却不能滥用这种自由。”
丁法官表示,这是她办理的第一个假离婚案件,但该案的教训是深刻的:“虽然双方的结婚程序合法,婚姻关系切实存在,但由于双方是以达到迁移户口为目的,在利益驱使下结婚,已违反了‘公序良俗’。婚姻不是工具,算计婚姻、计算婚姻、以婚姻为手段达到某种目的,其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自酿苦酒。”
■小资料
符合哪些条件可办青岛户口?
符合哪些条件外地户口能够迁入青岛?记者了解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有工作单位即可落户;大专学历者(含高级技工学历),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可以落户。此外,男50周岁 ,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工作满1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以落户。
另外,还可以办理“三投靠”户口:一是夫妻投靠(夫妻只要有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在原籍没有正式工作可办理投靠落户);二是父母投靠(父母投靠子女,须父亲年满60周岁 、母亲年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三是子女投靠(只要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文/记者 黄英帅 本报通讯员 陈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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