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莱芜

莱芜推行六公开创建“阳光政府”

2011-03-11 07:19:00    作者:于向阳 韦 勇   来源:大众日报  

从3月1日起,莱芜市成立建设“阳光莱芜”推进委员会,陆续与各级政府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行六公开、建设阳光莱芜”的实践活动在莱芜市全面展开。

  □于向阳 韦 勇 报道
  本报莱芜讯 从3月1日起,莱芜市成立建设“阳光莱芜”推进委员会,陆续与各级政府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行六公开、建设阳光莱芜”的实践活动在莱芜市全面展开。“六公开”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莱芜市及时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市将“六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主要内容,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高娜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