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07:19:00
于向阳 韦 勇 来源:大众日报 □于向阳 韦 勇 报道
本报莱芜讯 从3月1日起,莱芜市成立建设“阳光莱芜”推进委员会,陆续与各级政府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行六公开、建设阳光莱芜”的实践活动在莱芜市全面展开。“六公开”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莱芜市及时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市将“六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主要内容,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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