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3 09:01:00
李红梅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12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按照去年12月国办颁布的《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采购意见》),截至目前,山东、四川已经率先完成基本药物的招标工作,药品价格降幅分别达到63.5%、52.6%,中标产品中约40%的产品为全国前100强企业生产的产品。两省已和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正在有序进行中。
按照新的《采购意见》,基本药物将采用省级集中招标、分区域采购的办法,实行国际通用的批量采购、单一货源承诺方式,量和价挂上钩,并采用技术标、商务标“双信封”形式招标,确保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该《采购意见》运用新采购机制,治理虚高药价。从山东、四川两省的招标结果来看,均达到了保证质量、降低药价的目的。
山东省的基本药物招标公告发布后,全国共有1011个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并报送了纸质材料,涉及产品7313个。
经过“双信封”遴选,目前,山东省首批国家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已经顺利完成,607个中标产品(其中竞价品种453个,议价品种154个)已经公布。中标产品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下降63.51%,其中西药价格下降66.67%,中药价格下降55.8%。网上采购工作已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四川省的基本药物招标公告发布后,全国共有1036个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并报送了纸质材料,涉及产品8753个。截至3月底,完成并公布第一、二批中标药品共计720个品规,与国家零售价格相比,总体降价幅度达52.62%。在已经公布的720个中标药品中,有360个产品(占50%)属于国内前100强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有475个产品(占65.97%)属于前400强企业的产品。四川基层医疗机构正在开展采购工作。
从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及产品来看,两省的集中招标中,中标的大企业多,产品质量比较好,价格下降幅度也很明显。山东省竞价中标产品中,属于国内前100强的药品生产企业55家,占中标企业的27.09%,中标产品163个,占中标产品的35.98%。 (李红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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