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0 11:22:00 我要评论
牟张涛 来源:齐鲁晚报
禹城交警大队给辖区校车张贴交通安全标识。本报通讯员马勤贤摄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牟张涛) 近日,德州市交警部门在为登记在册的校车张贴安全标识,校车将持“标”安全上路。同时交警部门呼吁过往车辆礼让校车。
16日,在经济开发区跃华学校内,停放着多辆校车,“学校本来有7辆校车,近期又购置1辆,保证学生安全。”该校工作人员称,甘肃、江苏两地发生校车安全事故后,他们就为校车司机召开了专门会议,强调不超员、不超速,保证行车安全。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为车辆张贴交通安全标识后,校车司机刘师傅盯着标识看了许久,“张贴标识后,校车司机开车时更谨慎,慢慢地也会将行车安全印刻在心里。”刘师傅说,目前全社会都在关注校车安全,而校车司机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行车安全。
19日,德州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综合科科长杨振华告诉记者,民警正在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校车统一张贴交通安全标识,并进入校园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以及家长发现校车存在超员等行为,应向交警部门及时举报。”杨振华说。
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全市交警部门正在辖区内对校车数量进行摸排和统计,及时为校车张贴交通安全标识,并加大对影响校车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交警部门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在日常行驶中要主动礼让校车,不要与校车抢道行驶,最大限度地保障校车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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