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检察院严管警车树形象
2011-04-19 04:34:00 作者:齐淮东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开警车不能超速行驶;不开警车进企业,不开警车参与红白事,不开警车进娱乐场所……平原县检察院严管公车,出台这些“铁律”。
□记者 齐淮东
通讯员 金吉鑫 祖丙山 报道
本报平原讯 开警车不能超速行驶;不开警车进企业,不开警车参与红白事,不开警车进娱乐场所……平原县检察院严管公车,出台这些“铁律”。检察长王宝庆深有感触地说:“警车管理是否规范映射的是队伍素质!我们用铁的手腕、铁的心肠来严管、严控警车不良现象,换来的不仅是费用上的减少,更重要的是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平原县检察院严管警车是从2008年6月开始的。刚开始大家还不太适应这种严格的制度。因有人违反用车规定,该院共处分了3名工作人员,辞退了2名司机;为了更详细地掌握每一部车每天的具体活动情况,去年又安装了一套“GPS卫星定位系统”,全院11部车接受24小时监控,每一部车是否由专职司机驾驶、车已开到哪里、停在什么位置、车速是多少、有没有擅自改变出行路线等一目了然。
谈起车辆修理和用油方面的变化,该院办公室主任陈迎利的体会最深。他告诉记者说:过去,单位上的警车粗放运行,跑得多,修得勤,有的三年能“修”出一部车钱,用油也没人来监督。现在每部车年维修费用控制在3000元左右,比以前降低了2000多元,用油量也大大减少了。据统计,该院对所有车辆实行严管制度后,比原来每年节省费用10余万元。
在警车“严管”态势下,该院的办案数量和质量没有下降,反而得到了双提升。凡8小时之外的公务活动,该院鼓励干警们“打的”出行,尤其进企业调查取证时绝不开警车,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陈迎利说:“如今,大家都适应并严格遵守用车规定,警车的事故基本为零,更重要的是,维护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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