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2 07:46:00
张璐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济南5月11日讯(记者 张璐)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称济南督察局)11日通报,18日起将对我省济宁、临沂、菏泽和青岛土地利用和管理进行例行督察。通报材料显示,其中两市,去年发生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济南督察局为国土资源部派驻地方机构,督察区域包括山东、河南和计划单列市青岛。自2010年以来,在督察区域内,济南督察局实调并重点跟踪督办的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30多起。其中包括,违法占地的济宁太白楼路东西延工程,征地补偿不到位的菏泽市牡丹区一电厂,以及郑州水源地建楼案、商丘顶风建设别墅案等。
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工作重要手段之一,根据通报材料,2010年,济南督察局对两省一市53个县(市、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发现违规违法用地1619宗,涉及土地2.26万亩,同时还发现耕地保护等6个方面20多类问题。
今年一季度,济南督察局开始对河南开封、洛阳、南阳和商丘进行例行督察,督察已于4月底结束。自5月18日起,济南督察局将对我省济宁、临沂、菏泽和青岛胶南、莱西等地开展例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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