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聊城市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市政府规章

2018-12-20 21:04:28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市法制办多措并举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备案审查标准。2018年,对14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草案前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市直部门3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登记审查,备案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2018年,组织开展了5次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强化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提升决策公信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公众参与等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方式。2018年,对28起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前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了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规范行政立法工作,护航依法行政。2018年,市法制办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聊政办字〔2018〕9 号),明确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3次立法调研,召开4次立法论证会,组织召开了1次立法听证会。

  2018年,聊城市出台了《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了1部市政府规章《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突出了地方特色,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军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