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安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 举报有奖励!

2018-07-31 11:23: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潘立超

  

  半岛记者 潘立超 通讯员 张知晓

  7月30日,记者从青岛市政法委了解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当前本市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时间?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什么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涉黑涉恶犯罪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斗争中,要注意将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区别对待,不可随意扩大范围、混为一谈。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青岛市扫黑办欢迎群众踊跃举报,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经查实的,给予物质奖励。

  青岛市扫黑办举报邮箱:qddhjb@163.com;

  青岛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532-66572095(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青岛市扫黑办。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推荐阅读
  • 山东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全部网上运行

    5982db84589c245777.png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省建成了省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运行系统,组织梳理了省级权力事项清单及网络运行流程等要素,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海洋渔业厅、山东黄河河务局等11个省直部门、单位上线试运行。省直各部门、单位要于9月底前上线运行,市县两级各部门、单位于...[详细]

    07-31 08-07大众日报
  • 山东省对38家省管用人单位开展随机抽查

    00123f37b9ae08b901d43c.jpg

    我省对38家省管用人单位开展随机抽查。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7月30日起对38家省管用人单位开展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随机抽查。[详细]

    07-31 08-07大众日报
  • 新闻联播点赞山东:深化“一次办好”优化营商环境

    QQ截图20180731074258.png

    央视网信息(新闻联播):山东省瞄准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从“一次办好”改革入手,深化审批便民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山东潍坊的曹飞最近忙着为开办餐饮企业跑手续,越来越简单的审批流程让她有些意外。[详细]

    07-31 07-07央视网
  • 上半年居民收入榜出炉 山东14967元 你有没有拖后腿?

    QQ截图20180731074058.png

    与全国水平相比,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这9个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091元,增长8.8%,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5%。[详细]

    07-31 07-07中国新闻网
  • 青岛11位区市委书记谈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会议

    王建祥说,肩负着军民融合和海洋强国两大国家战略使命,西海岸新区将聚焦两大国家战略,加快招商引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王建祥表示,西海岸新区将围绕“招商选资”,持续做好招商走访、项目洽谈、招商资源统筹、精准招商团队建设、宣传推介等工作。[详细]

    07-31 11-07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青岛交警推便民28条 取消午休周末也照常办公

    【解读】目前,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已经能够实现车驾管、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处理等相关业务办理。【解读】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详细]

    07-31 11-07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