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淄博

张店1161人申报个税 补缴税款112.5万

2012-03-30 11:29:00    作者:见习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庄明宇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29日,记者从张店地税局了解到,目前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有1161人进行申报,补缴税款112.5万元,个税申报截止到31日零点,逾期未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3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庄明宇) 29日,记者从张店地税局了解到,目前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有1161人进行申报,补缴税款112.5万元,个税申报截止到31日零点,逾期未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29日,张店12万元以上个税,已有1161人进行申报,补缴税款112.5万元,政策法规科庄科长介绍,12万元个税工作时间将按照国家规定,在3月31日凌晨结束,申报工作结束后,税务部门将根据掌握的信息情况进行对比、清查,对于不按规定申报的个人会继续进行处罚,希望达到标准的个人抓紧申报。
解西伟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