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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

2011-06-28 13:39:00    作者:王奇 杜玉玮 孙延章   来源:淄博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 空气质量 可吸入颗粒物 超标排污
[提要] 6月26日,从市环保部门传来喜讯,当天我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等标准。据淄博市环保局环境监测数据表明,近三天全市空气污染指数分别为75(良)、63(良)、49(优),26日淄博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一级优。

  日报讯 6月26日,从市环保部门传来喜讯,当天我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等标准。据淄博市环保局环境监测数据表明,近三天全市空气污染指数分别为75(良)、63(良)、49(优),26日淄博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一级优。

  我市迎来这样的好天气可喜可贺,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说,这样的好天气不排除有天气原因,但按自动监测时间(12:00——12:00)来看,虽然阴雨不断,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并未直接影响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首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因此可以说,这几天的好天气主要还是与我市为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环境综合整治是分不开的。

  前不久,市环保局环境综合整治中,对焦化、钢铁、水泥、电厂四大行业要求严格控制燃煤量,使用低硫煤并全负荷运行除尘脱硫设备,建设完善的配套环保设施,做到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如超标排污,一经发现立即实施“顶格处罚”;除四大行业外,其他行业如不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晚上6:00至第二天早上8:00减半用煤,减半生产,达标排放;对中心城区、周边区县城区及中间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直燃煤锅炉、土小化工立即取缔,并促使合法企业、有关单位积极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市环境监测站每天出动监测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测频率,每天对中心城区及周边企业进行环境质量监测调度调控。同时市区环境监察队伍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行24小时网格式巡查。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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