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洪川 韩希江 马景阳
近年来,沂源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以创新干部作风考评机制为突破口,建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进入一个健康运转的良性轨道。
◆创新背景
和许多地方一样,沂源对机关作风建设,历来非常重视。连续六七年,全县春节后召开的第一次大会,便是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即便如此,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在有的单位和部门仍然还存在着“脸难看、门难进”、为民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促进机关作风从根本上得以转变?机关作风建设这个老课题又如何做出新文章?沂源结合实践进行了有力探索。
◆创新实践
沂源以完善作风考评机制为抓手,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始终不渝地加强与群众血肉联系。
针对百姓呼声最强烈的问题,沂源完善目标承诺机制,对机关和农村两个层级分别制定“七条标准”和“六项要求”,并予以细化,便于考核。同时,全面公开承诺,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以个人签诺、公开示诺等方式,实行分级承诺,统一建立承诺档案。
在此基础上,沂源县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考评目标“写在纸上,落到实处”。在纪委和组织部设监督检查办公室和考评办公室,并采取经常性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查力度。
沂源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立了一种干部作风的“立体考评”模式。考评人员均在县级领导干部、乡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基层代表组成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对县乡机关中层干部,探索建立了“上评下、左右评、下评上”相结合的“三维测评”制度,每年组织上级领导班子、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代表三个层面,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农村党员干部,则采取“每户一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凡是作风效能方面存在问题的,视情给予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和责任追究“回推”制度,一般工作人员出现过错时,同时追究单位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出现过错时,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为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沂源组织1335名乡镇干部实行全员包村,逐村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包村责任,把包村成果作为乡镇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对口帮扶、“结穷亲”等活动。同时按照“党群部门包弱村、经济部门包穷村、政法部门包乱村”的原则,组织88个县直部门结对帮扶100个薄弱村,积极解决困难和问题,努力让弱村变强、穷村变富、乱村变稳。
◆专家点评
全国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山东社科院副研究员杨金卫:干部作风建设看起来简单明了,做起来难度很大,较难收到实效。沂源县把创新基层干部作风考评机制作为推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党建工作活力的总抓手,通过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服务基层、立体考评、奖惩激励等机制,分类制定了干部作风建设考评目标。沂源县的经验在于,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构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找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抓手。通过立体考评,突出了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评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