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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建立高龄补贴发放制度 九旬老人领720元/年

2011-10-31 13:47:00    作者:崔维成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奖励扶助 床位数 高龄补贴 基层医疗 医疗服务体系
[提要]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2012年起,枣庄市将建立和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向80岁、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0元、720元的高龄补贴,并且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

  本报枣庄10月30日讯(通讯员 孙守生 记者 崔维成)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2012年起,枣庄市将建立和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向80岁、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0元、720元的高龄补贴,并且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此外,计划到2015年,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要占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达到19500张。

  据了解,目前枣庄市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0.35万人,占总人口的13.50%。此次建立和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将为80岁、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0元、720元的高龄补贴,继续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建立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提高分散集中供养老年人供养标准、完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提高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落实对老年人优先优待的规定。按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并依托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每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促进老龄人口健康化。同时,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计划到2015年,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要占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达到19500张。此外,政府将对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实行重点救助,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每年救助不少于1000人,提高老年人社会救助水平。

  此外,政府将加大老龄事业的投入,按照辖区内老年人数确定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累计专项资金按照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标准,并支持创办养老服务职业学校,鼓励大专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学科。2015年前,市、区(市)两级要建立“养老服务业培训基地”,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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