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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不用报告前科 工作参军再没“包袱”

2011-06-16 14:44:00    作者:本报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苑福鹏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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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苑福鹏

    17岁的小吕很迷茫,学了三年跆拳道的他想要报名当武警,但是他担心自己有前科,不知道人家要不要他。去年10月份,小吕犯了强奸罪,积极赔偿的他最终被轻判有期徒刑两年零一个月,缓刑三年。

    “判决后不要有思想包袱,以后参军和工作时都不再用报前科。”15日上午,5位少年犯和他们的家长来到芝罘区法院参加了少年回访帮教座谈会,少年法庭法官给这些走错路的孩子打气。今年5月1日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邹艳说,少年法庭不只是审判,只能还向前、向后延伸,将预防犯罪和帮助少年犯作为工作重点。据介绍,芝罘区法院建立了对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制度,宣判后会定期考察和帮教。

    因为座位问题打架而被学校开除的小于现场哭了。小于的爸爸说,许多孩子不懂法,学校更看重成绩,对法制教育也不太重视,希望法官能到学校去开设法制教育课,以案说法,让年轻人把法律记在心里。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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