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查处一酒驾韩国人
2011-05-18 06:31:00 作者:王国良 张子扬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关键词:
[提要]
5月16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查获一位酒后驾驶车辆的韩国人,这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和交法修改实施以来,我省查获的第一位酒驾外国人
□王国良 张子扬 报道
本报烟台讯 5月16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查获一位酒后驾驶车辆的韩国人,这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和交法修改实施以来,我省查获的第一位酒驾外国人。
当日下午4时,烟台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公路烟台绕城段莱山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手持手机一边通话一边开车。当该轿车进入收费站通道领取通行卡时,驾驶员看到民警后十分紧张,民警随后将其拦下检查。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酒后驾驶。在与翻译取得联系后,大队民警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该男子姓金,是韩国人,中午在莱山陪同客户一起吃饭,喝了少量的酒,下午即驾车返回位于烟台开发区的家。金某不停地用韩国语对翻译说:“很后悔,当时很困,多亏被民警查到了,要不说不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一定记住教训,从此再也不酒后驾车了。”按照新规定,金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李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