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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百余建筑工地配专职劳资员

2012-05-03 02:45:00    作者:任松高 邢文浩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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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你这个月工作了23天,除去伙食费每天工资是107元,一共是2461元。”4月12日,在城区一家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上,来自浙江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谭兴斌正在统计核实每个农民工当月的工资情况。今年3月起,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专职劳资员。
  □任松高 邢文浩 报道
  本报文登讯 “你这个月工作了23天,除去伙食费每天工资是107元,一共是2461元。”4月12日,在城区一家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上,来自浙江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谭兴斌正在统计核实每个农民工当月的工资情况。今年3月起,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专职劳资员。 
  为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行为,避免劳资纠纷。今年新修订的《文登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明文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劳资员。目前,全市百余个建筑工地已全部配备了专职劳资员。按照规定,劳资员须于每月15日以前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责任人严肃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所有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使用劳务资质队伍或小段分包的农民工,要求农民工负责人每天上报实际出勤民工姓名、数量、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上下班时间,施工单位专职劳资员负责核查,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每个月与民工负责人及农民工进行工日核对,经三方签字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而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拖欠数额巨大,情节恶劣,且处理态度不积极的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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