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3 11:11:00 我要评论
姜凌春 来源:威海晚报昨日,记者从山东威海各供热公司获悉,威海第二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交费已停止,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银行交费持续到11月28日,还没交费的市民可到相应的客户服务中心继续交费,但20日后交纳供暖费的市民,需每天交1‰的滞纳金。
“今天来交费,怎么还有滞纳金啊。”昨日上午,在威海热电集团客户服务中心,马女士拿着交费单据有些不解。记者看到,马女士的交费单上应交费额为1250元,滞纳金为2.5元。记者随后从威海热电集团了解到,11月28日之前,客户可以到商业银行交费,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也一直办理收费,但20日后交费的市民,每天将产生1‰的滞纳金。
“目前只有极少数用户还未交费。”威海热电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每延期一天所产生的滞纳金为总交费额的1‰,每天系统会自动生成数据,并且取暖费以136天的采暖期为标准,过期交纳取暖费也需按照136天采暖期交费。
随后,记者从威海第二热电集团了解到,11月20日后,居民将不能通过银行网点交费,尚未交供暖费的市民需尽快到供暖公司客服大厅交费。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建小区因管道未铺设好而推迟交费的用户,不用交纳1‰的滞纳金。
记者昨日从威海绿能供热有限公司了解到,少数未交纳费用的用户需到客户服务中心交费,延期交费同样需交纳每天1‰的滞纳金。(姜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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