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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考核废水污染源有新规 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2011-04-12 13:54:00    作者:王晓光 王丽霞   来源:威海晚报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后威海市170多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了新的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改善威海市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在完善去年制定的《河流水质改善考核办法(试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考核办法(试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考核办法(试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办法(试行)》四个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制定了一个新的考核细则———《重点污染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考核办法(试行)》。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后威海市170多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了新的考核细则。该考核细则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制,推动威海市生态市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威海市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在完善去年制定的《河流水质改善考核办法(试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考核办法(试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考核办法(试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办法(试行)》四个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制定了一个新的考核细则———《重点污染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考核办法(试行)》。

  该考核细则对全市170多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监测,重点监测其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污染物含量,监测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凡辖区所有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标排放,得满分,反之给予相应扣分。(王晓光 王丽霞)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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