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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23岁小伙为筹网费掐死老汉

2011-05-18 14:47:00    作者:刘春光 常鹏鹏   来源:齐鲁晚报  

关键词: 王某 王老汉 网络游戏 掐死 上网费用
[提要] 4月8日晚,专案组民警将正在昌邑城区某网吧内上网的王某抓获。2011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上网费用花完的王某又步行回老家,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考虑怎么弄点钱继续上网,想来想去将目标锁定在本村的亲戚王老汉身上。杀人后的王某在王老汉的家中乱翻一气后,在一衣柜顶上找到了王老汉用方便袋包着的380元现金。

这是王某平时睡觉的地方

  本报通讯员 刘春光 常鹏鹏

  23岁小伙沉迷网络,因为上网常常弄得捉襟见肘,经常要向亲人借钱,在向同村的一位71岁老人借钱时,因为嫌其给的5元上网费少,便将其杀害。

  现场:老汉死在自家地窖中

  2011年4月4日17时许,昌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急促的电话,对方称石埠经济发展区某村王老汉死在自家的地窖中。正值清明假期,昌邑市公安局经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确定系他杀,遂迅速立案侦查。

  针对该起案件,昌邑警方迅速成立了“4.4入室抢劫杀人”专案组。相关侦查人员迅速投入到相关工作中,根据分工专案组人员兵分三组:一组迅速进行尸体检验。法医对死者进行了仔细的检验,对死者脖子上的掐痕、头面部的钝挫伤进行检验并进行分析;二组进行现场勘察,对死者屋内抽屉、衣柜等被翻动过地方以及藏匿尸体的地窖进行勘察,获取证据和线索;三组进行走访摸排。侦查人员首先将该村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后逐步扩大排查范围。

  真相:凶手竟为同村近亲

  经过三组人员的努力,案情有了进展,本村男青年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将王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但其已外出多日,不知具体下落。得知他无固定收入,并喜好上网后,民警根据其喜好上网的特点,对全市的网吧进行了严密布控。

  4月8日晚,专案组民警将正在昌邑城区某网吧内上网的王某抓获。在经过询问后,王某如实交代了杀害王老汉的犯罪事实。

  2011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上网费用花完的王某又步行回老家,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考虑怎么弄点钱继续上网,想来想去将目标锁定在本村的亲戚王老汉身上。打定主意后便来到王老汉家中要钱,王老汉拿出五元钱给了王某,王某一看只给了五元,便逼着王老汉多给一些,话语间两人推搡起来。71岁的王老汉被王某一把推倒在地上,此时要钱遭到拒绝的王某已经迷失了心智,采用拳头击打头面部、双手掐脖子的手段将王老汉杀死在家中。为防止被人发现,王某将王老汉的尸体投到了屋内的地窖里。

  杀人后的王某在王老汉的家中乱翻一气后,在一衣柜顶上找到了王老汉用方便袋包着的380元现金。找到钱后的王某心里美美的,已经迷失在网络中的他丝毫没有杀死人后的恐惧,立刻步行来到昌邑城区一网吧内,一待就是三天三夜,直到4月8日晚上被抓获。

  还原:凶手捡拾废品换取上网费

  王某,23岁,几年前开始出入网吧,久而久之迷恋上了网络游戏。经常在网吧内一待就是几天,饿了吃包方便面、困了就在网吧睡。因其无固定工作,无经济来源,经常趁家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将家中值钱的东西偷偷卖掉换取上网费用。

  后因家里看的紧,其便通过捡拾废品来换取上网费用。其手里有了钱便到昌邑城区的网吧内上网,他从来不把得来的上网费用用在乘车上,从家中到昌邑城区大约有20余公里的路程,他都是步行,而且吃住都在网吧内,身上带的钱花完了,就再步行回家,想办法弄点上网费用继续回网吧上网。前后两年的时间,王某就在网络游戏中投入了两万余元,将自己美好的青春迷失在了网络里。

  警官手记>>

  害人的网络游戏,迷失的青春背后引人深思

  一个23岁的青春少年杀人劫财,毫不手软。问及其在杀人的时候为什么能这样残忍时,他的回答让人震惊。

  他说:“在网络游戏里,如果在与对手厮杀的时候,你稍微一手软的话就会被对方砍死,现实生活亦同样如此。”而他谈起网络游戏时,眼睛仿佛突然就亮了起来,那种兴奋的感觉让人心底隐隐发痛。

  据国家有关权威网站统计数据表明:少管所10%的少年犯的犯罪原因与网络游戏有关;在经常玩网络游戏的人群中,26岁以下的青少年玩家达到78%,时下流行的网络游戏中大多数充斥着暴力和血腥,这些内容对于青少年无疑会造成负面影响,有研究人员把网络游戏称为继网络黄毒之后的第二大网络精神鸦片,在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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