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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不变 达标者享每平35元补贴

2011-08-26 11:22:00    作者:赵兴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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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记者从泰城供热部门了解到,今冬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沿用2010年标准,将对2013年采暖季前完成节能改造的用户给予35元/平方米的补贴。

    本报泰安8月25日讯(记者 赵兴超)记者从泰城供热部门了解到,今冬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沿用2010年标准,将对2013年采暖季前完成节能改造的用户给予35元/平方米的补贴。

    2011年冬季采暖期准备工作已经展开,根据供热计量收费暂行规定,今冬采暖期集中供热热计量收费部分仍执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居民热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费,基本热费为基本热价乘以用户供热面积,即10.1元/平方米乘以用热面积。相比2010年采暖期热计量用户先按照面积收费、多退少不补的收费方式,今冬凡已经安装热计量装置并申请按热计量收费的居民和非居民(不含工业)热用户,均实行按热计量收费。计量热费为计量热价乘以耗热量,即0.15元/千瓦时(41.4元/吉焦)。非居民计量热价为0.20元/千瓦时(54.9元/吉焦)。此外,对2013年采暖季之前完成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内容的,给予35元/平方米的补贴。其中,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补贴占60%、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补贴占30%、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补贴占10%。未达到热计量收费标准的建筑,仍旧按照面积收费,价格沿用2010年标准: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2元,非居民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3.6元。

    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为将供热网损控制在5%以内、加强节能改造力度,今年9月30日前,泰城主城区供热蒸汽管网改造为热水供热管网工程将完成。在将主城区现有蒸汽换热站改为水水换热站、建设城建热电供热首站的基础上,改造或新建换热站点44处,涉及改造现有供热用户约200万平方米。改为高温水供热后,预计节能25%。以每吨原煤出产5吨高温蒸汽、主城区每个采暖期使用30万吨蒸汽计算,今冬预计节煤将达到1.5万吨。目前,主城区汽改水工程一次管网管道铺设完毕。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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