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6 11:12:00 我要评论
陈新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热线消息(记者 陈新)泰城一男子拿着一张百元假币来买馒头,被馒头房老板识破后,他又拿了一张真钱来买馒头。趁着店老板出去找零钱的机会,他偷走了店内六千多元钱。
8月25日上午,粥店派出所接到一名妇女的报警,称钱包被偷了,该妇女是堰北市场老面馒头房的老板。民警赵锋赶到现场,看到馒头房门口聚集着很多人,女老板在嚷嚷自己的钱被偷了。女老板称自己姓朱,大约10点左右,一个30多岁的中年男子来买馒头,先是要10元钱的豆包,说是幼儿园订购的。朱某说她们不做豆包,那名男子又打了一个电话称要5块钱的馒头。“他给了我一个100元的钱,我接过来一摸感觉不对,好像是假钱,就称找不开钱将假钱退给了他。”朱某说,之后过了不到半小时,那个男的又回到了店里,还是要10元钱的馒头,不过这次男子给的是真钱,也是一张100元的。朱某找不开这100元钱,就拿着钱到附近去换零钱。
回来的时候,朱某发现男子离开馒头房向北跑了。“你干吗去?”朱某追问道。他说:“你先给我包好,我一会儿来拿。”此时,朱某忽然想起自己的钱包还在店里,她冲进店内看见钱包被扔在馒头上,里面的6000多元钱不见了。“肯定是男子第一次来的时候就盯上我的钱包了。”朱某说。在市场入口处,一家饭店的老板称该名男子也曾到过自己店内,同样是拿来100元假钱想要骗她,被她识破。“男子先是说要吃炒菜,给了我一张真钱,之后又要水饺,想趁机换一张假的钱给我,被识破后他就走了。”饭店老板说。市场门口几个货车司机称,当时看见一男子从市场上跑出来,开着一辆白色的捷达轿车走了。
粥店派出所民警受理了该案件,目前该案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