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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质量与合格证所标注的不符检验七次不过

2011-08-03 13:37:00    作者:赵兴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检测秤 车辆 疏通关系 吕先生 新车质量 车管所 交警部门 中通客车 整车质量 行车证
[提要] 吕先生购买的新车质量超出车辆合格证标注400Kg。本报记者赵兴超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因购买的客车质量与合格证所标注的不符,肥城市民吕先生在给客车挂牌时未能通过,车辆闲置家中。

吕先生购买的新车质量超出车辆合格证标注400Kg。本报记者赵兴超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因购买的客车质量与合格证所标注的不符,肥城市民吕先生在给客车挂牌时未能通过,车辆闲置家中。

  2日,肥城市民吕先生看着连续上了七次检验线却仍未能通过检验的客车烦恼不已。为何从正规厂家购买的带着出厂合格证的客车,却不能顺利挂牌?吕先生说,症结就出在客车的质量上。7月10日,吕先生带着凑来的贷款,在聊城中通客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中型普通客车。回到泰安后,便来到车管所挂牌办理行车证、营运证等手续。在车辆检验过程中,车辆的各项数据显示合格,唯独车辆质量一项。在交警部门给出吕先生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整车质量为3796kg,而合格证上则为3400kg这与正负误差3%的国家标准相去甚远。尽管尽可能卸去了车辆负载,但车辆连续7次检验仍未能通过。“不能挂牌上路,这可怎么办?”吕先生焦急地说。

  吕先生随即与客车销售人员进行了联系,对方告知吕先生车辆是合格的,厂商会帮忙“疏通关系”。过了没几天,吕先生就接到厂商电话,告知他直接去交警部门挂牌就行,已经打过招呼了,会让车辆通过。

  记者就此联系到聊城中通客车有限公司销售员孙先生,孙先生称,此事他不便进行解释,要记者联系他的律师,却不告知其律师的电话,之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泰安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吕先生的客车质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正负误差不超过3%的标准,所以不能通过检验上牌。而吕先生所说的厂商通过“疏通关系”可以为其挂牌的说法,也是不可能的。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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