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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租屋内卖淫 同伙潜伏床前盗窃嫖客财物

2011-09-02 11:18:00    作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刘菲 化名 嫖客 布帘 卖淫女 案发 宣判 财物 报案 抓获
[提要] 以卖淫为幌,卖淫女拉嫖客进出租屋进行交易的同时,同伙儿在床前布帘的掩护下盗窃嫖客的财务。案发后王军退赔被害人林磊人民币2900元,林磊同时由于自己的嫖娼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

  以卖淫为幌,卖淫女拉嫖客进出租屋进行交易的同时,同伙儿在床前布帘的掩护下盗窃嫖客的财务。近日,青岛四方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依法宣判。

  刘菲(化名),42岁,黑龙江人,前些年嫁到了胶南某地的农村,婚后的生活虽然清贫但却很美满。但谁知后来她的丈夫却因为一场大病去世了,留下了她和年幼的女儿。生活越来越窘迫的刘菲不得不来到市区做些小生意,结实了王军(化名)。王军是内蒙古人,同在四方做生意,一来二去两人就慢慢熟识了。

  做些小生意勉强可以过活,在和王军的闲聊中,俩人时常会琢磨一些赚钱的法子。说干就干,刘菲以前从事过卖淫的不法活动,在2011年3月18日晚上8点左右,俩人经过预谋以后,刘菲在四方区某路口将路过此处的林磊(化名)带到了平房内进行卖淫活动。刘菲打开收音机、拉上床前布帘。王军趁机用钥匙打开房门,从林磊放在床头柜上裤子口袋的钱包内盗取人民币2900元。

  林磊发觉自己被盗后赶往公安机关报案。王军、刘菲后被抓获到案。案发后王军退赔被害人林磊人民币2900元,林磊同时由于自己的嫖娼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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