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山东 > 青岛

青岛严查开发商5种违规行为 哄抬房价可逐出市场

2011-03-04 09:11:00    作者:   来源:城市信报  

本月起,青岛严查开发商5种违规行为违规者将集中曝光,严重的要清出市场 记者了解到,此次联合检查将根治延期交房办证难的问题,发现延期交房办证难的问题,一经查实,严重的可将开发商逐出市场。

 

  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捂盘惜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延期交房办证等……本月开始将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开展联合检查,情节严重的将清出市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3月3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本月起将严查开发商5种违规行为。另外,11日前开发商必须填写自查报告。

  严查开发商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月起将围绕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交付、售后服务六个环节,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

  其次,依法查处开发项目规划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或虽经规划许可,但未经验线开工建设的,未按规划核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的,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件而将建筑物投入使用的等违法行为。

  另外,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经营权证预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等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交付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配套设施未移交到位,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改变配套建筑使用功能,未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设施等行为。

  卖完房“闪人”将遭查处

  以往,开发商等楼盘销售完毕后就会撤离,最多也是只留下前期物业,售楼处随后也会关门。等购房者入住后便会遇到很多问题,这时候再找开发商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

  通知规定,本月将全面检查房地产售后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重点是售后服务专门机构的设置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商品房购房者档案、售后回访制度、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售后服务质量标准等的建立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电话等的落实情况。

  据介绍,开发商违规情节严重的将直接清理出市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商也将会被集中曝光。3月份的检查成果将向媒体发布。

  根治延期交房等难题

  近日,市相关部门在线访谈,很多网友便反映延期交房办证难的问题。一位网友反映,“我是泰州路23号康嘉国际公寓业主,2010年8月份交房,直到2011年2月底仍未办出产权证。”另外,银川美居项目也存在房产证难办的问题,正在市建管局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记者了解到,此次联合检查将根治延期交房办证难的问题,发现延期交房办证难的问题,一经查实,严重的可将开发商逐出市场。

  开发商有机会自救得填自查报告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还有机会开展自救行动。根据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然后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填写相关表格。项目在县级市及崂山区 、城阳区 、黄岛区的,报项目所在区(市)的开发(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在市内四区的,报项目所在区的检查小组。

  3月10日~18日全市共成立12个检查小组,结合企业自查情况,按照制定的检查时间表到指定区域检查,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调查取证。3月18日~23日,市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小组检查情况重点抽查,确定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对不属联合检查单位职能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文/图 记者 李晨 郭振亮

  

高娜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