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破坏水土行为可举报

2017-10-30 10:00:00 来源: 德州新闻网 作者: 潘晓泉

  德州新闻网讯 德州划定36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全市21个乡镇,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10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发布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以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其中,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414.2平方公里,共涉及德城区黄河涯镇,陵城区丁庄镇,乐陵市杨安镇,禹城市市中街道,平原县王庙镇、张华镇、腰站镇,武城县郝王庄镇,夏津县北城街道,宁津县宁城街道,庆云县严务乡、徐园子乡,临邑县孟寺镇,齐河县焦庙镇、仁里集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镇,运河经济开发区等17个区、乡(镇、办事处)。根据要求,重点预防区要重点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禁止乱砍滥伐、乱挖乱采等人为破坏水土保持的活动,同时治理局部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360平方公里,共涉及陵城区徽王庄镇、边临镇、郑家寨镇、于集乡,乐陵市寨头堡乡、铁营镇、大孙乡,禹城市张庄镇、伦镇,平原县前曹镇、王凤楼镇,夏津县新盛店镇、双庙镇、田庄乡,宁津县杜集镇,庆云县尚堂镇,临邑县临邑镇、临盘街道,齐河县表白寺镇、潘店镇、马集镇等21个乡(镇、办事处)。重点治理区重点以风沙片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同时保护好生态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根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各级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履行有关程序,落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向当地政府进行举报。(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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