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成绩突出青年干部可破格提拔

2017-10-30 08:0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10月30日讯 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和《济南市基层一线干部正向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围绕“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干部正向激励方式主要是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这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委宣传部获悉的。

  济南市明确提出,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干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干部;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干部;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条件下工作,并作出优异成绩的干部,可优先提拔重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尤其是在调研巡视、挂职锻炼、“第一书记”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在生活上,济南市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逐步推进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落实干部体检制度,逐步提高干部体检标准。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干部关心关怀和慰问帮扶机制,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倾听干部诉求工作,使得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坚持对干部精神上鼓舞。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符合记功条件的,给予最高一等功记功奖励。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免责、纠错、放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加强宣传引导,深度挖掘、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

  坚持经济上奖励,在政策范围内适当提高奖金标准。对县区和济南高新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一等奖”和“二等奖”以及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中获奖的,发放奖金;对市直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先进单位”和“进位显著奖”的,表彰并发放奖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至20%;对受到嘉奖、记功等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探索设立“公务员日常考核奖”,让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

让实干者实惠,济南镇街干部将比市直同级干部挣得多

  让实干者实惠,最重要的是落到实处。为此,济南专门制定了面向基层一线干部的正向激励实施细则,县区直部门(单位)、镇街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处级以下干部以及村(社区)如何通过实干得到实惠,被进一步明确。

  补充镇机关公务员,优秀村干部也有机会

  干事创业需要个人,也需要团队,单位表现得好,个人的发展同样也会受到积极影响。在全市领导干部职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济南将对连续三年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受到表彰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对于个人而言,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表彰;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或者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条件下工作,并作出优异成绩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尤其是在调研巡视、挂职锻炼、“第一书记”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基层干部需要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因此群众的评价也会对干部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济南将对年度考核优秀、群众公认的基层公务员,在公务员遴选中适当加分。对遴选中进入差额考察范围,经考察工作实绩突出、职位匹配度高、表现优秀的,可不按分数排名优先作为拟任用人员。

  同时,对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镇事业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可经换届选举进入镇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县区补充镇机关公务员,每年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名额,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报考条件。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安排调休和补休

  实干者往往沉浸于工作中克服一个个难点,有时候无暇顾及在家庭中的责任,有的长期加班加点。因此,济南也将在生活上更多地关心干部。济南明确,如果因工作需要加班及节假日加班的,应安排调休和补休;对因重大任务、紧急突发事件等推迟或中止休假的,应在当年安排足额补休。对确属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优秀基层干部还可参加一线职工疗休养,重点向从事急难险重任务的一线干部倾斜,疗休养时间一般为5—7天,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好的身体是干好工作的前提。济南会重视基层一线干部定期健康查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村(社区)干部等一线同志进行健康查体,所需经费由县区、镇街财政保障。并且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工作需要,为基层干部购买安全器械、防暑防寒用品等物资。

  同时,济南还将建立市、县、镇三级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对因公殉职的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家庭和生活困难的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给予救助。

  基层干部遇到困难,可以约谈领导

  “到基层光荣、在一线出彩。”通过引导,济南希望在干部当中树立这样的理念。同时,济南将实行“双向”约谈制度。对基层干部,上一级部门(单位)领导每年普遍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探索实行干部约谈领导制度,基层干部在遇到困难时可约谈领导,表达个人诉求。市、县区组织部门设立干部诉求信箱和热线,认真倾听、及时掌握干部诉求。在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建立干部职工心理诊疗疏导室,对干部职工进行心理疏导。

  敢干事,是干成事的基础。济南将落实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干部在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时出现失误或错误,只要出发点是为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予以容错免责: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没有明令禁止的;大胆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无意过失的;存在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经过民主程序决策或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未被采纳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部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问责机构一并开展容错免责调查核实,对符合容错免责的予以免责,对不符合容错情形的予以说明。

  镇街干部薪酬增幅,要高于全市平均增幅

  对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对获评“先进单位”“进位显著奖”的,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至20%。对在济南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专项考核中获奖的,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奖金应奖励到个人,不搞普惠奖励或平衡照顾,奖金分配由奖励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具体方案由获奖单位自行确定,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

  “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济南市委、市政府将进行通报表扬;符合记功条件的,还会给予记功奖励。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探索设立公务员“日常考核奖”,按季度进行奖励。

  经济上的奖励方面,也将向基层倾斜。济南将分级分类分岗落实基层一线干部待遇保障,提高基层一线薪酬水平,确保县区、镇街干部薪酬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逐步实现镇街干部高于市直、县区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收入水平。全面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逐步实现各县区间津贴补贴项目设立、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基本统一。

济南出台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 四方面施策让实干者实惠

  让实干精神蔚然成风,让实干者实惠掷地有声。为了进一步激励全市各级干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竞相出彩,凝聚“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强大合力,《济南市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于近日印发。“让实干者实惠”,是济南干部正向激励工作紧紧围绕的一大关键词。干部正向激励的方式,则主要是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

  政治上关注 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回头看” 

  在“政治上关注”方面,济南将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四看一听”选任机制,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观念,注重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培养选拔干部,真正让有作为的人有地位、实干的人得重用。引人关注的是,试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在党的建设方面以及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出彩型”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艰苦繁杂岗位上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坚持“功成不必在我”长期从事打基础利长远工作;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按照试行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济南将注重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中获奖的县区、市直部门等先进单位和基层一线倾斜,用好用活领导职数,做到应配尽配。并且,运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解决好干部职级待遇。同时,济南还会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一号工程”,着眼今后5年到10年乃至更长时期事业发展需要,通过挂职锻炼一批、选拔使用一批、交流任职一批、遴选招录一批、培训提升一批,对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放手、早压担子,及时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

  与此同时,济南还将完善干部工作调研巡视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回头看”,进行任职“后评估”,检验“含金量”。对不适应岗位要求、打不开工作局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不满意或意见较大的干部,及时做出调整。

  生活上关心 推进生活性补贴同城同待遇 

  在“生活上关心”这一方面,将让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干部享有合理的生活待遇,主动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在待遇上,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逐步推进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乡镇干部工资参照市直机关同职同级人员套改。

  上述试行办法中还提出,将落实干部体检制度,逐步提高干部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人员参加休假疗养,保障干部身心健康。并且,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对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合理安排调休、补休。

  不仅如此,济南还将建立干部关心关怀和慰问帮扶机制,多慰问急难险重一线干部及其家属;对家庭经济困难或患重大疾病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关心干部心理健康,各级主要领导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安排1次倾听干部诉求工作,做好负面情绪疏导,使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精神上鼓舞 对实绩突出的通报表扬 

  在“精神上鼓舞”方面,济南将倍加珍爱实干精神,对实干者高看一眼、厚爱一层,让社会对他们充分认同,更加推崇。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符合记功条件的,给予记功奖励。确有需要另立奖项或记一等功的,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而且,济南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并且,将加强宣传引导,深度挖掘、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形成强大舆论导向,让实干者更有尊严、更有地位。

  经济上奖励 对受嘉奖的发放奖金 

  在“经济上奖励”方面,济南将建立完善干部经济奖励制度,在政策范围内适当提高奖金标准,让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其中,对县区和济南高新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一等奖”和“二等奖”以及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中获奖的,发放奖金。奖金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不搞普惠奖励或平衡照顾。并且,对市直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先进单位”和“进位显著奖”的,发放奖金,并结合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情况,把奖金体现到个人。

  上述试行办法中还提出,对受到嘉奖、记功等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发放奖金。对获得各级文明单位称号的部门(单位)发放精神文明奖。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人员,按照规定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正向激励干部都有哪些实招? 

  1.实干的人得重用

  ★在党的建设方面以及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

  ★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在艰苦繁杂岗位上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的

  ★坚持“功成不必在我”长期从事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

  ★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以上5类干部可优先提拔重用

  2.主动解决实际困难

  ★推进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

  ★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安排1次倾听干部诉求工作

  3.高看一眼、厚爱一层

  ★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

  ★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

  4.劳有所得、功有所奖如:对市直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先进单位”和“进位显著奖”的,发放奖金,并结合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情况,把奖金体现到个人。

  ●延伸阅读 

  以正向激励为名徇私舞弊?严肃处理! 

  在执行方面,济南将严格把握政策红线,规范工作程序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干部、奖励干部。上述试行办法中还明确提出,对违反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或实物的,或以正向激励为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据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综合报道)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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