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啦!山东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810元1640元1470元

2017-05-26 16: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龚正主持 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工作

  大众网5月26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工作。

  会议指出,最低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对于低收入群体,持续做好保障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2016年以来,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奠定了基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16.4元、14.7元,平均增幅5.8%;2017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7.5%、下线为3%。这是我省连续8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19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会议要求,要抓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山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档1810元在全国列第6位 

  山东调整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指导工资连续上涨19年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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