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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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严禁饲养各种犬类,违者罚款一千元。租户养狗,房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金将在发放的生活费中扣除!”近日,济南大辛庄小区的一纸“禁狗令”引发了居民热议。
强行“禁狗”,违规或被断水断电
“楼道里贴出了通知,禁止养各种犬类,违者罚款1000元。”近日,在历城区大辛庄小区租住的孔先生向齐鲁晚报记者反映,大辛物业办公室贴出了一份禁止养犬的通知。“租户养狗,房主有连带责任。规定太霸道了,哪条法律法规说不让居民养狗了?”孔先生认为,这样的强行禁狗令不合理。
“我是去年3月份搬到大辛庄小区的,当时搬来时,房东也没跟我说不能养狗。我养狗已经6年了,是一只小泰迪。”孔先生说,禁止养狗的规定让他很恼火。此前,他在小区遛狗时,还曾被小区保安警告过。
“物业说以后要对养狗的住户断水断电,有的养狗租户已经被迫搬走了。现在整个小区看不到几户养狗的了,他们和我一样只能趁着清晨或深夜偷偷出来遛狗。”孔先生无奈的说。
尽管还未遭到处罚,但孔先生担心自己家泰迪的安全,物业近期会对小区进行清查。“据说这两天就要清查,每个楼层都转。”
家禽也不让养,居民称村里人大多都清楚
在大辛庄小区,记者注意到,每栋楼的楼道内、电梯口都贴有“小区内禁止养犬”的标识。而在每栋楼前的公告栏中,确实贴有孔先生所说的《禁止养犬通知》,通知中称,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小区环境卫生,根据本小区《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规定,本小区内严禁饲养各种犬类,严禁饲养家禽如鸡、鸭、鹅等,违者罚款一千元。已租出去的房屋,请房主告知提醒房客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者房主有连带责任!罚款金将在发放的生活费中扣除,落款为大辛庄物业办公室。
居民对于一刀切的“禁狗令”态度不一,既有像孔先生这样的养狗一族极力反对,也有不少居民持赞同态度。“国家都没有禁止养狗,我的狗办了证打了疫苗,法律上都认可,怎么到这里就不能养了?”小区内一位养狗居民质疑。
“小区里几乎见不到狗了。不让养狗是对的,这么干净的小区,狗在小区里随地大小便,脏了环境,有的还嗷嗷乱叫,吓着孩子。”小区居民杨女士是回迁到此的居民,她告诉记者,“小区里绝大多数居民都是支持禁狗的,对大家安全和健康,对小区环境和卫生都有好处。只有那些养狗的反对,反对的大部分还是租户。”
物业称早就有规定,先以劝说为主
对于小区的禁狗令,大辛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并不觉得不妥。“我们小区2015年底搬过来时,就规定不允许养狗,原来村民都知道这个规定,租户应该通过房东也了解过这事。”大辛庄物业办公室主管王先生表示,大辛庄小区属于旧村改造,在小区里养狗不但污染环境,而且晚上狗乱叫,影响居民休息。
“之前经常有居民来投诉,晚上老人孩子出来遛弯。狗在路上跑也不安全,所以小区从一开始就不允许养狗,不管是电梯间还是走廊里,都贴着‘禁止养狗’的标识,最近也在告示栏里贴出了禁止养狗的通知。”王先生强调,大辛庄回迁时,村里就签过协议,协议上明确有不让养狗这一条。“我们居民手册上也有相应规定,2015年搬迁时就说了。”
王先生表示,对于仍在养狗的住户,还是以劝说为主。“先劝走,如果劝着不听,就给他说罚款,或者是下一步处理。”另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大部分养狗的都很自觉,把狗送走了,极个别不自觉的我们准备以后给他们做停水处理。我们会隔段时间就去巡查,多数情况都是靠举报,没有举报的基本不会挨家挨户去敲门。”
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五条: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其中第八条规定,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养犬。“居民有养狗的权利,物业村委必须依法制定管理规定。”济南市公安局负责犬类管理的工作人员表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孟燕 实习生 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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