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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1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包括实行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约谈与暂停审批、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等12项监督管理制度。
“济南版”错峰生产方案出台
《条例》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由政府部门组织推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方案,济南市季节性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实施对象为火电、钢铁、水泥、铸造、砖瓦窑和玻璃行业。
根据“济南版”错峰生产方案,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玻璃行业生产燃料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气质”改善未达标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条例》还规定,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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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重点党报党刊发行暨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10月31日上午召开。孙守刚强调,要严肃纪律,强化措施,一手抓党报党刊发行,一手抓违规发行整治,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详细]
1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了包括实行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约谈与暂停审批、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等12项监督管理制度。 [详细]
31日,受强冷空气影响,省城济南大幅降温,市区最低温为4℃,据统计,31日济南市最低气温出现在跑马岭观测点,仅为0.4℃。随着冷空气到来,济南的空气质量也转好,16时,空气质量指数为36,成为2个月来气质最好的一天。 [详细]
旧版:当预测1天(含)以上AQI=500时新版: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也可发布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发布黄色预警 Ⅲ级响应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详细]
为全面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助力打造创新烟台、创业港城、创客家园、创富城市,烟台市面向海内外组织举办“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征集大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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