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pm2.5来源中,燃煤占近三成,居第一位!

2016-10-20 12:48: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刘雅菲

济南pm2.5来源中,燃煤占近三成,居第一位!

  18日下午,济南市雾霾锁城,AQI指数140。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左庆 摄

  20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济南建成区燃煤锅炉的淘汰今年10月底前,应完成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提前1个月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当前,济南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排名中还比较滞后,大气环境质量形势非常严峻,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人们的“心头之患”。在济南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来源中,燃煤占29%,处在第一位。

  为保证淘汰改造进度,鼓励业主自觉更新换代,同时也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困难,济南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支持政策,有效促进了淘汰改造工作。

  (一)在奖补政策方面,对按时限要求完成淘汰(改造)的,通过验收后,每置换改造一蒸吨给予10万元补贴,提前完成淘汰(改造)的,每置换改造一蒸吨给予5万元奖励。

  (二)配套费减免政策。对列入淘汰(改造)计划范围的,参加集中供暖的企事业单位配套费减半收缴;采用煤改气的企事业单位免缴燃气配套费,部队单位免缴集中供热配套费。

  (三)降低清洁能源的价格。省物价局和省经信委下发《关于济南“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电价政策的通知》,对我市列入淘汰(改造)范围的单位,所涉及“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执行大工业电价的,暂不收取基本电费。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采用“煤改气”的,燃气价格统一执行2.6元/立方米。

  (四)分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对列入锅炉淘汰(改造)计划、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有困难的单位,确定可先行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实行集中供暖,3年内完成所涉及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

  (五)有关区政府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奖补力度。在市级给予专项资金奖补的基础上,历下、市中、槐荫区分别再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大大提高了业主淘汰锅炉的积极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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