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院:余刑仨月以上346名罪犯被移送监狱

2016-09-20 07:56: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范佳

  19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会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据了解,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把有期徒刑罪犯留所服刑的条件由余刑一年以下改为三个月以下后,检察机关深入看守所实施拉网式排查,发现余刑三个月以上罪犯346人,全部督促移送监狱执行。

  市民举报、媒体报道,都是检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的一大渠道。据了解,检察机关畅通监督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司法办案、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发现刑罚交付执行中的苗头隐患,去年从一封群众来信入手,对违规调换已决犯羁押场所、逃避应送监狱执行的情形全面核查,逐一验对交付、收押名单和资料,发现纠正随意换押、送交执行不规范的已决犯245人。

  “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前出狱”等问题,公众反映强烈。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检察机关研究建立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从严监督制度,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的逐一登记建档,对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假释考验期长的逐人见面调查,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提请变更执行的逐案层报省院备案,先后审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963件,纠正违法情形114件,建议收监执行48人。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领域,问题易发多发。据介绍,检察机关细致审查罪犯的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情况,发现疑点采取与本人谈话、向知情人了解、查阅案卷等措施,一一排查核实,共纠正计分、记功等方面弄虚作假问题57件。而且,还建立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979人。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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