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6-07 11:0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6月7日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日,山东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这6起问题是:

  济宁医学院党委原书记侯端敏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占用超标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侯端敏利用年节、儿子结婚、孙女出生等机会,先后23次收受5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3.9万元;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侯端敏在济宁医学院已为其配备1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租赁排量2.4升、价格25.3万元别克君越轿车1辆,供其因私使用;同时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收受贿赂等问题。省纪委给予侯端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岳富强借参加会议之机参观景点问题。2015年9月,岳富强在淄博市淄川区参加相关工作会议期间,带领11名参会人员参观与会议活动无关的蒲松龄纪念馆、淄博煤矿展览馆,门票费及讲解费共560元由公款支付。省纪委给予岳富强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青岛市市北区爱卫办主任李登军借参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8月,市北区爱卫办由李登军带队,组织相关单位8名人员到西宁参加培训。培训期间,8名参训人员擅自游览青海湖等景点,李登军将本人租车费、住宿费1210元入账报销;李登军先后3次宴请参训人员,共花费6327元,并在西宁市购买价值3397元的当地土特产品送给有关业务单位,相关费用报销入账。市北区纪委给予李登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烟台市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荣胜违规组织公款聚餐问题。2016年1月,林荣胜邀请烟台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昌盛聚餐,为王昌盛由烟台艺术学校调任烟台职业学院送行。1月29日中午,林荣胜在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机关负一楼食堂组织由公款支付的聚餐,王昌盛等9人参加。莱山区纪委给予林荣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烟台市纪委给予王昌盛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聚餐人员受到相应处理,个人承担聚餐费用。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纸坊办事处党总支原书记张爱勇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收取礼金、违规使用财政奖励车辆问题。2013年10月,张爱勇使用公款,组织纸坊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所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19人到井冈山参观旅游,花费29070元。2014年8月,张爱勇违规收受纸坊办事处6名工作人员和所辖村7名村干部礼金共计2700元。2013年8月,纸坊办事处东张村获得财政奖励五菱之光面包车一台,该车长期由张爱勇个人和纸坊办事处使用。历城区唐王镇党委、政府给予张爱勇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沂南县大庄镇安监办负责人苗雪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2月,苗雪涛到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检查结束后,苗雪涛接受企业邀请,乘坐公务用车到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农家饭庄”吃午饭,为逃避监督,将公车停放在饭店对面沂南县质监局院内,苗雪涛在吃饭期间饮酒,餐费320元由企业支付。沂南县纪委给予苗雪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承担相关费用。

  通报指出,上述6起问题,有的违纪行为发生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有的集多种违纪行为于一体,有的手段隐蔽、花样翻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一抓到底的韧劲、定力和耐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防止问题反弹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不敢”氛围;要严肃问责追究,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端午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粽子送节礼等突出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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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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