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公布 章丘非法渗坑排污“小电镀”被查处

2016-06-03 08:17:00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许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保、公安联勤联动,环境执法取得积极效果。1—5月份,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73件,罚款427.86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5件,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8人,行政拘留7人。

  长清区山东泰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2016年3月16日,长清区环保局与区公安分局配合,对位于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潘村的山东泰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台4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闲置。经调查,该公司锅炉脱硫设备循环水池在2016年春节期间冻裂发生渗漏,一直未进行修复,也未向环保部门报告,在脱硫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燃煤锅炉,致使锅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长清区环保局对其作出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区公安分局对直接责任人孙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章丘市非法电镀厂污染环境案

  2016年上半年,章丘市环保局、公安局在联动执法中先后查实宁家埠镇张某兵、绣惠街道办事处安某福、明水街道办事处高某、周某功四人非法从事小电镀,无任何环保手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渗坑排放,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目前,章丘市公安局已经对其中涉案的三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槐荫区4家业户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

  2016年上半年,槐荫区环境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中队在进行一次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隐匿在城乡接合部的业户张某,租用村民院落,在未取得任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收购废机油桶、机油滤芯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物品,并将废机油滤芯通过洗衣机离心分离出残留的废机油再外卖,收购的废机油桶用粉碎机进行粉碎,谋取利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加工产生的废水(含机油)采样取证,并对所有加工设备及存贮的危废产品进行查封。执法人员于调查次日夜间,一举将隐匿在附近村内的高某、李某、王某三家非法经营废机油业户全部端掉。槐荫区环保局依法对违法业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区公安分局对涉案的4名业主分别作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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