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00家餐饮单位年底前“明厨亮灶”

2016-05-05 09:28: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李泉江

  水母网5月5日讯(YMG记者 李泉江) 日前,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设“食安烟台”总目标,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市县乡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通知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基层管理体制,设立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检验检测、经费保障、能力建设、人员队伍等方面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积极探索建立环渤海“5+1”跨区域稽查打假合作以及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市、县、乡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市、县两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所占权重达到3%以上。

   48家农贸市场快检室6月底完工

  我市将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争取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加快市场主体快检室建设,年底前完成全市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升级改造工作。

  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6月底前完成市区范围48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年底前全市所有大中型商超和农贸市场全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快检室。加快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建设,落实用房用车、设备人员等方面要求,确保年底前全市所有基层所全部建立快检室,其中50%以上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风险监测,组织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

  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覆盖市区全部农产品批发市场、机械化屠宰厂、大型生鲜配送中心、大中型商场超市、中小学食堂和部分农贸市场、品牌专卖店的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年底前2000家餐饮单位达到“明厨亮灶”

  加强行刑衔接,确保涉刑案件100%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率达到90%以上,起诉案件及时得到判决。

  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一票通”电子化管理,实现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可查询。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封闭式管理改造,落实属地政府在检测设备、检测人员配备、检测经费保障等方面职责,年底前完成芝罘九田、莱阳东方、龙口果蔬、莱州信安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工作。

  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向消费者公开展示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年底前全市2000家餐饮单位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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