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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公"经费今年公开 统一规范目录方式

2013年04月08日 06:27作者:袁 涛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一届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已经确定今年向社会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同时县级政府今年也将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

  ◆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省直部门除少数涉密的都公开◆县级政府探索接待经费公开

  □记者 袁 涛 报道

  本报济南4月7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一届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已经确定今年向社会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同时县级政府今年也将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近年来,“三公”经费公开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2011年,国家首次公开了中央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详细公布了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确定,在本届任期政府内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省监察厅厅长马明生在这次会议上表示,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公共政策、行政权力和社会民生三大领域公开,重点加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等信息公开,并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

  按照省里的部署,我省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今年,我省将在公开省级财政年度总预算和上年度总决算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其中省直各部门除少数因涉密不宜公开的,都将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我省还将在县级政府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今年将选择几个县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开。

  山东省政府发工作规则 领导不参加接见合影剪彩

  工作规则提出,省政府将加快政务公开的步伐,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将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山东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公布 

  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记者了解到,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树清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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