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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发工作规则 领导不参加接见合影剪彩

2013年04月08日 07:00作者:王彬来源:济南日报

副省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省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政府进行外事活动。省政府工作规则明确,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规章、决定,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责。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王彬)4月2日召开的新一届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今天,该工作规则在省政府网站发布。工作规则提出,省政府将加快政务公开的步伐,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将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同时,除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外,省政府领导不参加接见、合影、剪彩、典礼、首映首发式等活动,不出席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各类庆祝会、表彰会、座谈会等,也不为各市、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

  工作职责

  省政府领导施行工作补位制度

  省政府工作规则中规定,“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是省政府工作的准则。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的工作,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在省长因公出省和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省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副省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省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政府进行外事活动。省政府领导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副省长出省(出访)、休假期间,由补位的副省长代为处理有关工作。秘书长在省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处理省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落实省政府决定事项和省长交办事项。

  省政府工作规则明确,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规章、决定,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责。而省审计厅在省长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省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维护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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