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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8月15日前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

2012-07-13 06:48:00     作者: 徐洁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补习学校 民办 通知 高考复读学校 高考补习
[提要] 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大限”已近。2009年,我省制定了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三年撤销计划;2011年,要求各地制定方案按时撤销公办高考补习学校。

  本报济南7月12日讯(记者 徐洁 实习生 徐从芬 刘雨涵) 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大限”已近。7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再发通知,要求各市8月15日之前完成高考补习学校撤销。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高考失利的考生只能选择民办高考复读学校了。
  7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教师、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学校品牌等一切公共教育资源,在今年秋季全部退出高考补习市场。《通知》重申,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再招收复读生,不准搞插班复读,不得弄虚作假搞假民办补习学校。
  《通知》为各地公办高考补习学校的撤销设了“红线”,要求各市要建立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工作销号制度,2012年8月15日前全部完成撤销任务。8月20日前,通过机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山东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调度。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发出通知,要求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2009年,我省制定了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三年撤销计划;2011年,要求各地制定方案按时撤销公办高考补习学校。
  目前,各地须撤销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共93所。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一个学校的软硬件资源都是有限的,增加了对复读生的投入,势必会影响对应届生的投入,尤其是优秀的教师资源,对应届生严重不公平。此外,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利用国家资源获得几乎毫无成本的经济收益,看重的是往届生对升学率作出的“贡献”,通过违规招生宣传、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金及奖励招生人员等抢拉往届生,助长了“应试教育”倾向。

公办补习学校有的仍在观望

  “我们今年不招生了,不过你可以留下电话,万一再招,我们和你联系。”7月12日,记者将电话打到烟台某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一位工作人员说。
  2008年开始,我省明确了高考补习学校“国退民进”的政策,并列出了公办补习学校的退出时间表。如今,“大限”临近,有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仍持“观望”态度。
  烟台市另一家在当地《撤销方案》之列的补习学校的工作人员说:“还在招生啊,文科612分可以免学费。我们是属于民办性质的,但也有教育部门派来的老师。”
  另一市教育部门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公办复读学校不可能撤销!”
  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为啥如此之难?
  “经济利益和复读带来的高升学率是公办高考补习学校的两大驱动器。”济南一家民办高考补习学校负责人说,去年高考中,某地级市重点本科上线学生中,复读生占了很大比重。
    本报记者 徐洁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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