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6 07:02:00 我要评论
杨传忠 董从哲 来源: 齐鲁晚报 为让摆渡车安全运行,济南天桥区做了诸如培训司机等不少工作,但市交通运输局认为,这些车辆和司机都存在很大问题,运行缺乏法律依据。
不达标,太危险 限时速,上保险
5日上午,在主办方的安排下,市民代表、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乘坐两辆电动车进行体验。电动车徐徐上路,一路在车流中小心穿行,运行还算平稳。
天桥区引进的摆渡车,是江苏益高电动车公司生产的电动观光车,最多可载14人。车上装有监控,时速限制在25公里内,每个座位有2万元的乘员意外险。
天桥区打摩办副主任陈刚说,北京曾运行此类电动车,他们认为济南也是可行的,却在办证时碰到了问题。
交通局则认为,营运客运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但这些摆渡车都不符合。“电动敞篷车是严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它不在国家的汽车生产目录中,按规定是上不了牌照的。它是走机动车道、公交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根本无法界定。在拥挤的城市道路上,万一有人甩出来怎么办?”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崔建说。
“方便乘客的通行需求,打击黑摩的,这我们是支持的,但摆渡车也得合法、安全,否则它不就成了变大的黑摩的?”崔建说。
无从业资格证 不让不合适的人开
按规定,客运营运车辆驾驶员应通过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证审批十分严格,尤其是大巴车的驾驶员,必须连续几年没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崔建说,这些摆渡车的驾驶员考虑到安排就业,很多是以前开黑摩的的,均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而在天桥区打摩办主持的市民座谈会上,残疾人代表黄少岩说,希望让退下来的黑摩的司机多参与摆渡车公司的业务,毕竟之前很多人是以此为生的。
“主要是让他们从事一些后勤方面的工作,不会允许不合适做司机的人去开摆渡车的。”天桥区打摩办负责人说。
“天桥区的摆渡车是要收费的,收费就属于营运性质的客运车辆,属于交通部门的管辖范围,出了事故谁来担责?”交通局运管办公室主任刘志表示。
刘志还认为,开行这样的摆渡车不仅存在一定法律障碍,而且将进一步加剧两站间公共道路资源紧张的矛盾,造成更严重的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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