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5 11:03:00 我要评论
尹海洋 马鑫 来源: 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6月5日讯(记者 尹海洋 马鑫)记者在今天上午举行的2011年山东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三大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其中可吸入颗粒物以占污染负荷42.9%的比例,在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中排名第一。同时,我省启动了新一轮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小清河流域打造成为环湖沿河大生态带、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区、“蓝黄”两区和省会城市群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成多河流水质在Ⅲ类以上 近岸海域水质多为一二类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在介绍全省水环境质量时表示,2011年,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的38个,占36.5%;Ⅳ类的18个,占17.3%;Ⅴ类的18个,占17.3%;劣于Ⅴ类的30个,占28.8%。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30.8毫克/升、1.7毫克/升。与2010年相比,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和30.5%,继续呈持续快速改善态势。葛为砚说,全省17设区城市共监测52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年均值均达标,与2010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除了河流水质状况,葛为砚说,2011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一类海水测点达标率为53.7%,二类海水测点达标率为39.0%,三、四类海水测点达标率分别为4.9%和2.4%,无劣四类海水测点。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测点达标率为96.7%,同比上升了1.1个百分点。
可吸入颗粒成空气污染“罪魁祸首”,13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
在公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11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PM10),占污染负荷的42.9%;其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分别占39%和18.1%。全省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135毫克/立方米、0.074毫克/立方米、0.046毫克/立方米。
此外,葛为砚还公布了全省声环境质量,他说在对1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3850个测点的检测中,属于“好”和“较好”的占62.0%,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有12个城市2744个测点对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属于“好”和“较好”的占98.2%,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全省有13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76.5%。全省的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
综合治理小清河,“十二五”期间打造成环湖沿河大生态带
葛为砚介绍说,2011年,山东进一步加严了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控制要求,确定到2012年度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化学需氧量≤45mg/L,氨氮≤4.5mg/L),同时,发布了4个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再次加严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对河流水质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采取挂牌督办、行政约谈、流域限批等综合措施予以解决。
同时,先后组织编制了省辖淮河、海河流域和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启动了新一轮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小清河流域打造成为环湖沿河大生态带、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区、“蓝黄”两区和省会城市群新的经济增长极。
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11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90.48%,较去年提高了2.63个百分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确定的324个项目中,已有99%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在2011年度国家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考核中,我省再获第一,实现了淮河流域治污考核“五连冠”和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三连冠”。
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1个,成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
葛为砚介绍说,2011年山东省政府组织对17市2010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了考核,其中,威海、青岛、济南、莱芜等市被授予“2010年度生态山东建设先进市”称号。一年中,山东省以以重金属污染土壤为重点,启动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省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6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
截至2011年,我省已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1个,国家级生态市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17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向深入,我省成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选取20个市、县(市、区)作为示范区,实施重点整治项目3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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