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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将大幅调高 为近年来最高

2012-05-02 06:49:00    作者:张国栋 范 粟 王敬涛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省 工伤保险条例 伤残 职工 调整幅度
[提要] 记者从省暨济南市工伤保险政策现场咨询活动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连续第八年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近年来最高。

  □张国栋 范 粟 王敬涛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暨济南市工伤保险政策现场咨询活动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连续第八年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近年来最高。

  4月27日是今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由原来主要局限在企业,扩展到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我省以农民工和事业单位为推进重点,持续扩大覆盖面,到2011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276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达458万人。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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