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昨起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2012-05-02 03:12:00 作者:王佳声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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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
[提要]
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省城5月1日起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规范调整。
□记者 王佳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省城5月1日起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规范调整。
济南市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调整济南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通知确定:专家门诊诊查费5元/次;普通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2元/次,二级医院1元/次,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服务机构、村卫生室0.5元/次;住院诊查费三级医院3元/天,二级医院2元/天,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1元/天。
已实行一般诊疗费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对手术费标准也作了调整:即三级医院按省里制定的价格执行;县(市)、区级医院以省里的价格为基础降低5%作为指导价格;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以省里的价格为基础降低15%作为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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