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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公布两套方案 5月11日举行听证会

2012-04-25 12:31:00    作者:任秀芳   来源:山东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用户 居民用电 居民用电价格 电价调整
[提要] 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1日举行。据透露,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先不实行阶梯电价,而预付费买电的用户,按一年的用电量计算月用电量。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任秀芳)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1日举行。昨天下午,省物价局发布公告,公布两个听证方案,根据方案二,“居民用户月用电量在220度及以下的电价不作调整”,我省90%以上的居民用电价格将不受电价调整影响。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6名,其中消费者15名,经营者1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7名。根据省物价局之前公布的听证人产生办法,15名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青岛、淄博、菏泽3市物价局各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3人,委托省民政厅从城镇、农村低保人员中各推荐1人,另外4名消费者由省物价局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受邀参加消费者的随机抽取。

  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听证会初步拟定了两个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每个方案均将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其中方案一,为19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三档的用户在原电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5分、0.25元。根据该方案,我省约80%的居民用电电费不受影响。方案二,“22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超过220度、350度每度分别加价8分、0.30元。根据方案二,约有90%的居民用户每月用电费用不会有变化。

  据透露,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先不实行阶梯电价,而预付费买电的用户,按一年的用电量计算月用电量。听证方案均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方案1

  190度及以下

  电价不调整;

  190-300度

  每度加5分;

  300度以上

  每度加0.25元

  方案2

  220度及以下

  电价不调整;

  220-350度

  每度加8分;

  350度以上

  每度加0.30元

  听证人

  董金文 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东方 山东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

  李冠博 山东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一处处长

  徐宝莲 山东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处副处长

  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15名

  代广成 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高 杨 济南市居民

  韩景军 菏泽市中医院主治医师

  金星南 山东烟台旅游学校教学部高级讲师

  刘艳艳 济南市居民

  李如东 青岛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管理人员、工程师

  庞继恩 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马家村务农

  孙保福 菏泽财经学校高级讲师

  石志成 博山灯泡厂退休职工

  苏建宪 青岛市饲料协会干部

  孙吉辉 青岛海慈医院主任医师

  王海清 淄博市公交公司职员

  萧文华 省经信委调研员

  谢良伟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

  于会昌 肯德基桓台店服务员

  (二)经营者参加人1名

  商其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周志峰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李光友 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

  王光玲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五)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7名

  陈 华 省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侯乃弘 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

  刘宜壮 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艳红 省政府纠风办正科级检查员

  魏 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

  魏一鹏 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科长

  王致远 省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中心副主任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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